交通事故 我出车祸撞死过路行人,行人已经七十岁了,经交警协调赔了二十五万,我买了五十万的第三责任险跟第三方免赔,还有强制险,保险公司给出的赔理是,死者七十岁到八十岁之间十年的理赔十万多一点,还有二万丧事处理费用二万,请问这样合法不,照他这样算,如果我撞到的是八十岁的,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用赔钱了,只要负二万的丧事处理费
2015-08-20 15:05 zfk340……(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丽媛律师 2015-08-20 15:17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2 汪志国律师 2015-08-21 23:36
您好!保险公司只需要赔丧葬费和五年的死亡赔偿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