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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我与前夫建有一栋1400平米房屋,我们于2007年协议离婚
李律师我与前夫建有一栋1400平米房屋,我们于2007年协议离婚 李律师我与前夫建有一栋1400平米房屋,我们于2007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在协议书中写明将该房赠于两个女儿,但在2009年法院判决我前夫要陪某单位50多万元,现在法院能否来执行这套房屋(未过户)
2015-08-20 13:40 ask201……(广西-百色)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8-20 16:20
可以执行。
2 胡学飞律师  2015-08-20 13:49
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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