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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过期的答辩状如何写?
连带担保责任过期的答辩状如何写? 2013年1月30日老板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两个月,让我给他作担保,我作为公司员工本不想签字的,可是老板说:50万又不多我几天就还上了。我想也是公司那么大50万也是小钱,也不想薄了老板的面子,就稀里糊涂的在借条上签了担保人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也没有约定担保形式和担保期限,之后就没有任何音讯了,我以为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这笔钱早就还清了呢,直到2014年11月份左右,老板手机换号了债权人联系不到他了才给我打电话,让我联系老板过说那笔钱还没有还清他,还欠他40万的本金,也没有问我要钱只是让我帮他联系老板,但老板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濒临倒闭,也无力偿还他,于是债权人就于2015年6月15日将老板和我一同起诉了,让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且他也已经老板总价值65万元的两套房产,的请问我的连带担保责任,是否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6条之规定予以免除呢?马上就面临开庭了我该如何写答辩状呢?
2015-08-20 13:32 huangl……(安徽-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汪志国律师  2015-08-20 23:11
您好!这是有可能免除担保责任的,由于担保的专业性较强,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2 110网律师  2015-08-21 18:56
如果没有写担保期限,则你很可能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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