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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才能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才能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才能离婚
    老公精神突然出现问题啦(间歇性精神病),时不时就对我暴力相向,打我,掐我脖子,好几次都差点没命。公公婆婆又不怎么劝它儿子,婆婆还好几次说我,也不对我好点。由于小孩太小,还在家带孩子,自己还没收入,老公精神又有问题,一天到晚地待在家里。每次要买点东西都是向他妈妈要点钱。共同开了一个小店铺,挣的钱也是他妈妈掌管着。丈夫不但打我,还时常威胁我,不准我告诉娘家,否则娘家也没好日子过。有两回实在是顶不住他的殴打我逃命似的跑回了娘家。可他们家每次都带着亲戚来到我家闹,要把我接回去,说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在得到他们家不欺侮我的保证后,我妈也同意了让我继续回到他们的家。可是好景不长,每当我老公精神一出现问题,他又对我开始拳脚相向。
    在这个家太没安全感啦,可我们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大小孩6岁,女;小小孩4岁,男。都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公公婆婆现在退休在家,有一定的退休金。目前小孩是我公公婆婆在暂时带着。为了两个小孩,我选择了逃避,在外地打工。每次一有假,就接两个小孩到我娘家来玩一段时间。经常性地和小孩通通电话,我希望他妈能向我还有我家道个歉,以后对我好点就这样和解回去,一起好好地再次撑起这个家。
    可有一回,快过年啦,我还在外地打工没回到家(他们家不知道我还没回来)。碰巧我爸妈也不在家。那天他们就在等,要把我接回去过年,说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到娘家过年(大年三十)。后来在等待的过程中,我老公不知怎地,突然和我村里一个人闹起了矛盾,而且竟然口袋里还藏着手术刀,径直刺向了我村里那个人,留了很多血,差点危及生命,幸好抢救及时,捡回了一条命。我村里这个人是我家的世交,而且人很老实本分。因为刺伤了人我老公被逮到公安局去啦。一周后,我公公拿着他的精神病鉴定证明去派出所,就这样我老公出狱啦,现在一直待在家里。
想起这血腥的一幕,我不敢再回到那个家啦,我有向他们家要求离婚,可是他们家不同意。后来我们请了律师,上了法庭,可是又因为他的精神病问题,我们的请求被驳回了。
我很想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我不想永远生活在这段梦魇中。请问,
1.要怎样我才可以和我丈夫离婚!
2.我现在就几百元的月收入,小孩问题如何解决才好。
3. 因为精神病问题,上法院起诉离婚被驳回,该怎么办。难道因为他有精神病我就必须和他厮守到老吗,那我的一生就这样得毁了吗?
4. 由于当时(08年)压根没想到过要离婚,也没有去搜集及保留家庭暴力相关的证据,(不过当时有个好心的邻居有劝我去作鉴定,当时脖子被掐得青肿),可是我并没有去。没有家庭暴力相关的证据,又当如何是好,靠邻居的口述与回忆,是否有点显得口说无凭?
2011-05-11 15:26 taipin……(江西-宜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1年05月11日 15时39分
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2 110网律师  2011-05-11 15: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不论结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
在审判实现中,法院会如何判决哪? 
精神病人成为被告。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丧失就业机会,生活无保障,离婚很有可能导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难,作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及经济扶助上,应给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鼓励的。而且,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处理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在实践审判中,法院常常会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3 孙新律师  2011-05-11 15:51
只就离婚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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