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 来公司时与老板口头协商,试用期一个,1500,试用期满:工资1500+提成,但在签工资表的时候,发现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社保补助+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交通及住房补助+加班工资几项加起来1460,再加了一个业绩考核392,没得提成的。公司与员工没签定劳动合同,我想问下,这样是合法的不,关系到职工的利益。有什么有效的途径解决
2011-05-11 13:28 zah3983(四川-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11 13:53
鉴于你公司未与你签署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同时可以向公司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你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自你工作的次月开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