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及民事 事故原因:因双方在市场做买卖,甲方看乙方销售明显过于他,就犯起侵害他人的行为,用石头将乙方打伤,由于甲方要击中乙方的头部,乙方用手挡住头部,被击中了指,左手小指被击中,导致小指骨头破裂断指,经法医临时断定为不低于轻伤,乙方要起诉甲方,请问该怎么处理,谢谢!
还有,到现在所有医疗费用都是乙方自己付的,要起诉甲方应该的程序是什么?
还有,到现在所有医疗费用都是乙方自己付的,要起诉甲方应该的程序是什么?
2009-07-13 15:45 RITAZR……(北京-通州区)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3 15:53
属于轻伤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给予民事赔偿。
2 孙新律师 2009-07-13 15:49
你这个不是医疗纠纷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乙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同时,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则甲方涉嫌犯罪的
同时,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则甲方涉嫌犯罪的
3 孙新律师 2009-07-13 15:56
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已经构成犯罪,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自诉。
4 孙新律师 2009-07-13 16:11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5 滕月辉律师 2009-07-13 16:25
由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甲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乙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6 董春林律师 2009-07-13 16:32
诉讼,要求赔偿。
详细咨询请登录www.dclls.cn ,为你免费在线咨询。河北律师 石家庄律师 医疗 劳动 交通事故 离婚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董春林律师二十四小时免费咨询电话13932107301 QQ 646205618 MSN :LINZHONGDEFENG@HOTMAIL.COM
详细咨询请登录www.dclls.cn ,为你免费在线咨询。河北律师 石家庄律师 医疗 劳动 交通事故 离婚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董春林律师二十四小时免费咨询电话13932107301 QQ 646205618 MSN :LINZHONGDEFENG@HOTMAIL.COM
7 110网律师 2009-07-13 17:43
如果法医鉴定乙方构成轻伤及以上伤情,那么甲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乙同时可以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法医鉴定乙方的伤情为轻微伤,那么甲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 孙新律师 2009-07-13 19:22
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9 孙新律师 2009-07-13 20:39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10 吴俊强律师 2009-07-13 21:53
你好!如果法医鉴定乙方构成轻伤及以上伤情,那么甲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乙同时可以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法医鉴定乙方的伤情为轻微伤,那么甲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1 孙新律师 2009-07-14 00:56
如构成轻伤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2 孙新律师 2009-07-14 05:51
如果你放弃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13 孙新律师 2009-07-14 07:43
已构成轻伤的,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就民事部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亦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需要律师代理,可与我联系.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就民事部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亦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需要律师代理,可与我联系.
北京牛增科律师 13811967697
14 孙新律师 2009-07-14 09:50
1、即可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也可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
2、如果追究民事责任,你首先到通州法院立案庭立案,在等待法院排起开庭,一般适用简易程序是3个月,具体怎么操作建议亲自到我所面谈,我所地址,通州法院立案庭正对过。北京天安律师事务所申律师;13716712966
2、如果追究民事责任,你首先到通州法院立案庭立案,在等待法院排起开庭,一般适用简易程序是3个月,具体怎么操作建议亲自到我所面谈,我所地址,通州法院立案庭正对过。北京天安律师事务所申律师;13716712966
15 孙新律师 2009-07-14 10:08
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向你赔偿医疗、误工等费用的民事责任。
16 赵江涛律师 2009-07-14 14:06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17 马国华律师 2009-07-15 11:19
甲方 涉嫌伤害犯罪了, 你可以直接报警,公安会给你做法医鉴定, 你可以要求附带没事损害赔偿了。 所有医疗费用都是甲方支付。
18 孙新律师 2009-07-21 22:41
刑事附带民事,有很多工作要做,外行人士很难操作,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