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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域政府已投资,建设单位还要补偿吗?
安置区域政府已投资,建设单位还要补偿吗? 我单位修建铁路,房屋拆迁后村里要求建设单位出资补偿原拆迁部位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电力照明线路、给排水、网络线路等设施。这些设施在新建的安置区域政府已经投入资金,现在,村里依然还要建设单位投入。这合理吗?
2015-08-19 21:33 三草心(浙江-杭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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