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区域政府已投资,建设单位还要补偿吗? 我单位修建铁路,房屋拆迁后村里要求建设单位出资补偿原拆迁部位的公共设施,比如道路,电力照明线路、给排水、网络线路等设施。这些设施在新建的安置区域政府已经投入资金,现在,村里依然还要建设单位投入。这合理吗?
2015-08-19 21:33 三草心(浙江-杭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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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花苑(政府安置楼)总承包单位已逃,分包能否向建设单位讨要工程款?
0个回复我母亲最近被人叫去秦皇岛说去有个什么政府搞的投资,然后交了很多钱还要让她发展下线
3个回复你好,我想找律师代写一份土地纠纷的诉状,我们这里建厂,政府违法占地并侵占挪用老百姓补偿安置款
1个回复已与镇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安置恊议,过了几天政府却提出审核不过关
0个回复朱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家乡下征地拆迁,政府把我们的老房子拆了补偿了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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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单位及政府没有履行承若,我们定向委培生近20年没有安置正式工作
0个回复政府接收安置的在国家路政单位的二生农民工老工伤。九六年失置失业在家,药费止今自负,就医生活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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