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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我做了七天,跟厂长说辞职他立马批准了,第二天开始就不用上班了
试用期三个月,我做了七天,跟厂长说辞职他立马批准了,第二天开始就不用上班了 试用期三个月,我做了七天,跟厂长说辞职他立马批准了,第二天开始就不用上班了,但是他说工资只能拿百分之五十,但是我之前签了公司的管理制度,里面明确规定满一个星期辞急工要提前一个星期,工资一样也是百分之五十,请问这样合理吗?有什么途径申述?
2015-08-19 10:36 ask201……(广东-惠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8-19 10:42
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
2 刘祖虎律师  2015-08-19 11:16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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