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姻期间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工资卡等证件以我的姓名向银行借贷款 丈夫在婚姻期间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工资卡等证件以我的姓名向银行借贷款,离婚判决书上判贷款夫妻各承受一半,但通过多年对丈夫的认识,他不可能还属于他的那一半代款,而这全部贷款都是我的名字,我不知该怎么办,如果我起诉银行,以他们借贷款没有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渎职过错让他们将贷款分开,这个官司好打吗。请求帮我分析。
2015-08-19 09:29 ask201……()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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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与别人发生了借贷关系,法院判丈夫偿还借款,不果,现在莫名的冻结了我的银行帐户
1个回复婚姻持续期间丈夫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在银行给别人做担保 贷款人
3个回复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债务,和我有关系吗?都是高于银行利息的借款。
3个回复夫妻二人婚姻存在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债务,债主到法院起诉
8个回复康律师,你好,我丈夫在婚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别人担保巨额资金及自己贷款巨额资金
1个回复你好。婚姻续存期间,我老公把我们婚后买的车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
1个回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为别人担保,银行的工作人员也隐瞒实情,现在因为签字要扣我工资
6个回复婚姻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贷款。离婚时女方要不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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