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3个晚上因车辆开近光灯造成人身伤害却无造成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从今年8月10日到8月13日连续3个晚上发生汽车在光亮环境下开近光灯导致不少过路人和骑自行车人员左眼受伤,有的人由于长期晚上和汽车、摩托车正面车灯接触造成双眼膜损伤,有的人是左眼受轻微伤,有的是伤残达到三级,吓坏了不少司机。可是我查过有关车辆晚上安全行驶法则时发现有一条规定“机动车晚上必须开启近光灯,不开近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则罚款和扣分”我方向交警回报后得知,交警说:由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他们也无法插手调查,得知交警无法处理后第一时间想到报警处理,可是警方只给了一张回执上面用手写着“由于道路绿化和路灯设施完好,亮度足够,车辆近过时,必须关闭近光灯开启双闪灯和转向灯,因此此类事故认定为机动车近光灯伤眼事故,多个部门均需要对此事故负责”我也没办法走法律途径因为走法律途径涉及上万台车辆及司机包括警车、救护车、公务车和消防车等。
2015-08-18 23:39 幽灵九尾狐(广东-汕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莫高经律师 电话:13607721908 2015年08月23日 10时59分
你所介绍的情况,需要证据证实受害人的受伤与经过此地的加害车辆存在因果关系,就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该问题,否则难说是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