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房屋土地征收问题
房屋土地征收问题 1.宁安铁路建设,2008年征收房屋与土地后,合同协议18个月后未及时归还房屋,会在每月500元每户房屋租住补助款上,增加20%补偿,但是现在房屋至今还在建设迟迟未还建,而房屋租住补助是540每月,物价上涨,房屋补偿款却不能按合同给予补偿;土地征收时候,按政府要求每亩田扣去一定比例的,经济合作社股份,未给任何凭证,至今也未见任何分红。
2.现在迎江区老峰镇大面积征收,乡政府强推经济合作社,要求农户征收田亩时,扣除田亩30%费用作为经济合作社股份;政府未解释经济合作社实体,分红,风险;未按照自愿原则,只是有村干部,组织村民组长组织开会整理田亩数,未解释经济合作社的利弊。
2015-08-18 20:58 antoni……(安徽-安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8-19 10:11
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护的你最大权利
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2 孙新律师  2015-08-19 08:54
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护的你最大权利
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