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 被告给我打欠条的时候,写我的名字是用的老**,根本没用我的真实名字,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被告在法庭上提出异议我该怎么答辩啊?
2011-05-10 08:04 lxO5281(山东-潍坊)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5-10 08:05
提供证据证明老**也是你的亲戚朋友对你的称谓
2 110网律师 2011-05-10 08:06
可以因为作为债权凭证的欠条由你持有,只要向法官解释一下就可以
3 朱君秀律师 2011-05-10 08:07
答:围绕老XX是其本人举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4 贾金勇律师 2011-05-10 08:12
应该签署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
5 李海英律师 2011-05-10 09:30
只要能够证明老**是你即可。你可以找证人作证。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6 徐振才律师 2011-05-10 11:15
存在风险,可以要求其修改一下,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7 110网律师 2011-05-10 11:57
你好,我是潍坊陈律师。应当举证证明老**是你的别用名。欠条在你手中,这个应该很好证明
8 110网律师 2011-05-11 16:23
只要证明老*是你的惯用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