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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判决有效吗?
这样的判决有效吗? 房子是我单位的福利集资房,产权一直是我个人所有,他趁我外出打工之机,他还去过我打工的城市(有旅店老板证明),说我失踪,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仅凭单方片面之词,当天立案,当天登报传唤,以我缺席判决,房产评估是我当初购买的价格,法院明确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我只分得评估房产的一半价格,

购房款是我辞职买断钱一次全部偿还,

男方是国家公职人员,科级干部,

我现在是下岗职工。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婚姻法明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财产分割照顾妇女为原则。

为什么我的房子却被判给男方?所谓判决给我的,却是我的陪嫁?他还私自转移了许多共同财产,并隐瞒了债务,

我该怎么办?
2009-07-12 10:51 yuntia……(湖北-荆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2 11:11
判决有问题,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2 滕月辉律师  2009-07-12 10:56
不服可以上诉的,法院程序违法,另外可以申请法院撤销你的失踪宣告。
3 110网律师  2009-07-13 10:02
如果原判决有证据证明程序或者证据、事实等存在问题,你可以申请再审。
4 110网律师  2009-07-13 16:35
可申请再审。
你最好把材料拿过来我当面给你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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