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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于2011年与前夫离婚,离婚协议中有一套共同房产,注明留给小孩但一直未过户
你好!本人于2011年与前夫离婚,离婚协议中有一套共同房产,注明留给小孩但一直未过户 你好!本人于2011年与前夫离婚,离婚协议中有一套共同房产,注明留给小孩但一直未过户,第二年本人再婚,与前夫一直没有过交集,今天突然接到平安银行催款电话,才知道前夫不久前在平安贷款而且留的我母亲的电话,现在银行和他家人都联系不上他,这种情况,非常担心银行对这套没过户的房子采取措施,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2015-08-17 17:38 ask201……(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8-17 18:55
如果是用房子抵押贷款的,完全有可能对房子进行执行。建议及时对房屋过户。
2 110网律师  2015-08-17 17:44
如果是用房子抵押贷款的,完全有可能对房子进行执行。建议及时对房屋过户。
3 汪志国律师  2015-08-17 22:38
您好!建议以小孩名义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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