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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您,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我想要离婚,但男方不肯
您好,我想咨询下您,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我想要离婚,但男方不肯 您好,我想咨询下您,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我想要离婚,但男方不肯,我们已经分居两年了,而且上过两次诉,法院始终没有判决,而这两年内,男方以及其家里人不断地四处散播谣言,毁坏我的名声,已经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严重的影响,我们有一个女儿,如今三岁半了,现在在他那边,他也不让我探视,却想要我拿抚养费,我觉得他不给我看,我就不必要拿抚养费,今年我准备再去上诉,而他们家今年在砌房子,欠了很多债,请问您:我已经分居两年满期了,是否根据婚姻法可以判决离婚了,在这分居期间,他家里产生的债务要我承担,而我根本不知情,我有义务承担吗?他一而再的毁坏我的名誉,我是否可以追讨名誉损失费,我的女儿判给谁的可能性比较大?谢谢您的回答!
2015-08-17 12:15 ask201……(湖南-衡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文律师  2015-08-17 12:18
债务可以主张不知情,可以争取抚养权。
2 林忠律师  2015-08-17 12:19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在分居期间产生的,不需要承担
3 汪志国律师  2015-08-17 12:27
您好,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债务需有证据证明在分居期间产生的是不需承担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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