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书上如何定义辅助证据?补强证据?直接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48页:当事人在其他案件中的陈述,能佛作为正在诉讼中案件的自认?自认是指本案中当事人对于案件争议的事实所做的认可,并不能直接将当事人在其他案件中的陈述作为本案中的自认。当事如果与本案具有实质性的牵连,可以作为本案事实的辅助性证据或者作为本案的补强证据对待,但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加以认定。毕竟当事人在其他案件中所作的陈述是为解决其他案件中的争议,并非针对本案的争议,
2011-05-09 19:13 cddlln……(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9 22:17
不知道你面临什么问题,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2 毛健民律师 2011-05-09 23:18
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不属于自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