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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肯赔偿
电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肯赔偿 请问一下,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详细情况是我方在骑电动车,对方也是电动车,对方车速太快,没刹住刹车,追尾,我方和对方都受伤住院,交警判定事故对方全责,当初交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但是现在对方不肯负责(不肯支付医药费),请问我方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有事故认定书、监控录像视屏为证)谢谢!
2015-08-17 10:06 夏丹妮(浙江-舟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5年08月17日 10时10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胡学飞律师  2015-08-17 10:11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起赔偿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5-08-17 10:14
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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