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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师工伤死亡赔偿是多少?
吉林省教师工伤死亡赔偿是多少? 我爸爸是吉林省松原市农村的中心小学校长  下班的路上由于脑出血导致死亡  教育局给爸爸赔偿40个月的基本工资和丧葬费 一共大约5,6万  但是这些钱对于没有劳动力的母亲和我一个正在读大一的学生来说根本不够 我想问问他们的赔偿符合国家的赔偿标准吗?
2011-05-09 13:10 Vmr5664(吉林-吉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海律师  2011-05-09 13:15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国2010年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
2 110网律师  2011-05-09 13:27
教育局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赔偿。欢迎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05-09 13:36
不符合国家的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38万多
4 110网律师  2011-05-09 16:11
  如果发生的时间在今年或者工伤认定是在今年,应按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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