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车祸赔偿 我是鞍钢的一名职工,在上班途中在鞍钢桥洞子门内骑电动车将另一名鞍钢职工刮到,当时就带她去医院做了消毒处理,随后拍X光片以及CT,CT诊断小结为骨头未见异常,并通过鞍钢交管大队备案。我负全责。我想咨询一下:当时诊断骨头未见异常,她后期没有通过我,私自去医院开诊断又变成“右膝挫伤,骨裂”,而且在不住院的情况下自己开了2个月的休工诊断,要我赔偿误工费5408元,医药费391.2元,这个钱我应该支付吗
2011-05-09 12:02 Qpa9956(辽宁-鞍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5-09 12:03
如果有医院的证据,法院会支持的,如果认为证据有假,你需要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