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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前夫已离婚几年,男孩判给男方,今年6岁了。前夫欠我家与阿姨家钱一直不还
您好,我与前夫已离婚几年,男孩判给男方,今年6岁了。前夫欠我家与阿姨家钱一直不还 您好,我与前夫已离婚几年,男孩判给男方,今年6岁了。前夫欠我家与阿姨家钱一直不还,后来又借了我舅的钱。打了很多电话都找借口一直拖欠至今。小孩3岁前一直女方扶养,男方没出一分钱,爷爷奶奶3年内也只看了一次。婚姻内多次争吵,男方没有责任心同他父母多次干涉闹事,4岁后孩子被他们带过去了,一直不让我看或带过来,离婚后多次看望,他爷爷奶奶多次阻止看望,并恶语相向,而且索要抚养费,也阻止孩子暑假过来玩。他离得很近,也不经常回去看小孩,却有时间自己吃喝玩乐。同前夫交涉多次无果。每次去看小孩买的东西都超过抚养费,但我就是不想给他们抚养费了,因为太过分了。他们一家人经常吵架,他父母不工作,靠前夫给钱。如果我要争取扶养权,胜算大不大?能够怎样让前夫归还欠我们的钱?或抚养费抵一部分,因为孩子我争取过来,他也以各种理由不会出一分钱的。是不是起诉对我来说是不利吃亏的?
2015-08-16 13:30 ask201……(浙江-金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8-16 14:10
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5-08-16 20:22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
3 倪振杨律师  2015-08-16 18:55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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