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求专业人士解答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些问题 大家好,现在有急事请教大家。事情是这样的:父亲开车到外地办事,在外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交警队认定为同等责任,我家车除了交强险外还保了20万的第三者,现在请问:在没有不计免赔的情况下,以死亡者当地的2008年度的城镇人均收入为14376元计算,死者现年43岁,保险条款以安邦保险有限公司的条款为例,我们现在大概要赔付死者多少钱,现在有人说对等责任划分后,以赔偿死者家属10万为例,保险公司拿5万,我们个人拿5万,是不是这样的?除了每年需要赔付14376的情况下,死者家属的那些要求可以视为无理要求?求个专业人士给咱算算。还有假如现在交警队喊双方调解的话我们不同意调解书的赔偿数额能否不签?死者是农村户口,在镇上打工如果按城镇户口的收入标准赔付,保险公司会不会不认帐?
2009-07-10 18:40 yuyang……(江苏)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10 21:57
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先承担赔付义务,商业保险要看合同的约定!调解书可以不签,建议你不要与对方调解,除非对方出示了你以后能够足额理赔的证据,否则,对你以后到保险公司理赔会有麻烦!建议你让对方诉讼,这样对你最有利!
2 110网律师 2009-07-10 22:37
你可以面询律师,由律师详细计算下大致应该赔偿的数额。
3 110网律师 2009-07-11 15:14
保险公司将出大绝大部分,上述问题不是在这上面能说清楚的,建议请律师处理为妥。
4 110网律师 2009-07-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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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9-07-13 12:06
交强险出一部分,商业险同等责任,未附加不计免赔条款那保险出不到一半,因为精神损失是不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