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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有连带责任
我是否有连带责任 2011年我受人之托,帮忙贷款。原先说是担保,最后到银行说的贷款,当时想只要你自己还,也就无所谓。有4个人贷款,最后签了字(因为当时忙,贷款合同其实内容也没有看),2012年朋友因还不出来宽,采取续贷(继续以贷还贷)按照前次操作。在此前朋友按照约定向银行还款。2013年到期了朋友没有按时履行还款,银行找到我,威胁是什么诈骗叫上派出所人一同,让我写承诺书还款,通过亲朋好友的东拼西凑,我那一份还了,并且要我找朋友还。在期间银行没有给我份合同、银行卡。
   2015年银行的人找到我说我需承担连带责任,其他人没有还的款也需我还,我想2013年到期借款人已经与银行签订还款承诺书,就是他们单独约定,我们不存在连带责任?2年后才告知我们存在连带责任,是否有欺诈行为?没有给我们贷款合同,是否中间有问题?(农户联保需有项目并且在本市内)?以贷还贷有问题吗?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双方有密谋?现在银行找我怎么办?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2015-08-14 15:41 心中有个太阳(四川-达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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