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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本案是否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 我租的商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方雇佣社会人员,采用撬门破锁方式,将店内部分商品转移,造成商品损毁价值十几万元,出租方是想强行终止合同,逃避违约赔赏,利用恐吓胁迫等手段达到目的。出租的房屋是违章建筑,签订合同的公章是伪造的。
2015-08-13 18:14 genshi……(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顺平律师  2015-08-13 18:17
可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2 宋超律师  2015-08-13 18:19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8-13 18:29
你好,需要看案情认定。
4 孙新律师  2015-08-14 11:06
得全面处理案件以明确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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