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判决是否生效 房产归女方和子女所有男方暂住,女方因为房产和抚养费发生纠纷起诉,法院在子女未到场或书面委托它人的其况下在判决书上加子女为第2原告判决(子女15周岁);法院的解释是子女未到场都可以判决;请问该判决是否生效
2011-05-07 08:18 vRH6462(湖北-荆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5-07 08:20
委托人到场即可
2 朱君秀律师 2011-05-07 08:40
答:有效;财产问题可以缺席判决。
3 万安松律师 2011-05-07 09:17
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上诉。详细咨询,与我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1-05-07 10:36
1、女方因为房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房产归女方和子女所有,所以子女为本案共同诉讼人,追加为原告符合法律规定,在子女未到场情况下可以判决。2、女方因为抚养费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由子女作为原告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而不应该由女方提起诉讼,她只能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5 110网律师 2011-05-20 20:36
问题还是有点没有说明,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