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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过程中的财物损失如何赔付
农民工工作过程中的财物损失如何赔付 一个农民朋友,是个大车司机,跑长途
第一个事件:一次出车过程中,朋友和另一个司机一起,中午吃饭的空当,被小偷偷去大车电瓶,价值800元
第二个事件:一次出车过程中,朋友和另一个司机一起,深夜碰到偷抢团伙,被抢去车上货物,价值大概18500元
第三个事件:一次出车过程中,朋友和一个押车人员,半路与突然大雨,货物被淋湿,造成损失4800元

发生第一个事件后,我朋友赔付老板200元,责任承担,老板50%,两个工人每人25%
发生第二个事件后,老板要求我朋友赔付8700元,责任承担,两个司机各50%,赔付方式,有工人写欠条8700元,若朋友坚持在此工作两年,则欠条作废,即不用赔付
发生第三个事件后,朋友不想再给企老板继续工作

想咨询就是,朋友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这些意外,具体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如何来赔付,第二个事件后,被迫写给老板的欠条,是否合理。

谢谢,旺回复
2009-07-10 09:50 宝娘(河北-衡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09-07-10 12:28
你好!第一件事如果你朋友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无须承担责任。第二你朋友等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三件事你朋友在当时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措施人不能避免的,无须承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以维护你朋友的合法权益。
2 刘江律师  2009-07-10 09:59
具体找当地律师咨询
3 孙新律师  2009-07-10 10:58
如果你朋友是已经尽到自己的努力的话 对于货物损失不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能证明欠条是被胁迫所写的话 就可以。有问题可以咨询
4 孙新律师  2009-07-12 08:34
如果你的朋友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货物的丢失就不应该由他负责。也就是说着三次事故,你朋友不需要负责任。如果欠条上写明是银河而欠或者是有证据证明是在胁迫情况下所写的就不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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