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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李姓债主,借条中应该写:李“借给”陈30万元,结果写成李“借”陈30万元
本人是李姓债主,借条中应该写:李“借给”陈30万元,结果写成李“借”陈30万元 本人是李姓债主,借条中应该写:李“借给”陈30万元,结果写成李“借”陈30万元。少写了一个字。借条中2名担保人和债权双方都有签字及按手印。只有一份原件在李姓债主手上,其他人没有复印件。事后叫欠债人在欠条中加了一个“给”字,并在空白处备注:在第一行添加一个给字,表达意思为李借给陈30万元,情况属实。并签名按手印。我想请问,这样的欠条有用吗,可以同时起诉欠债人和担保人吗?
2015-08-12 22:21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5-08-12 22:28
借条还是有效的。可起诉解决。可电话咨询进一步帮助
2 谈自成律师  2015-08-12 22:24
有效,如果欠款人不还钱,可以到法院起诉
3 江珍来律师  2015-08-12 22:26
一样的。最好有相关的转账记录。
4 110网律师  2015-08-12 22:46
您好!有效的,以后可以凭此主张权利。
5 谢崇慧律师  2015-08-12 22:54
有效,可以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5-08-13 16:17
如果担保人没有表明连带保证,那么是一般保证,你起诉担保人,他们会抗辩的。欠条经过补正过,可以使用,但要有转帐等其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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