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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的问题
违法建筑的问题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为了牟利,违法建造门脸房,隐瞒违法建筑的性质,将门脸房出租给我,以合同到期等等理由为名中断租赁关系,造成我无法正常营业,最后该门脸房被综合执法以违法建筑拆除,使我经营的商店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我才知道门脸房是违法建筑,为什么教育局违法牟利没有任何损失,我没有违法却损失惨重?教育局是民事欺诈还是民事侵权?我教育局之间是合同纠纷?还是已经超出了合同纠纷的范围?我应该怎样维权?
2011-05-06 17:34 Ubf1173(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5-06 21:3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有争议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李建成律师  2011-05-06 17:48
你好,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3 齐志龙律师  2011-05-07 07:21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4 王颙斐律师  2011-05-07 09:23
第一、你和教育局之间是合同纠纷关系;
第二、如果合同的履行期限确实到期,那么合同已经终止,即便存在欺诈。再谈这些应该是没有太多意义。
第三、如果合同期限未到,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教育局返还你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和赔偿你的经营损失。
第四、如果未到期,该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造成无效合同的主要原因的过错在教育局,当然,你也有少部分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1-05-07 16:58
出租方未提供合格的房产给你经营使用,导致你因此受到经济损失,出租方应当赔偿。此案属于经济纠纷。
6 孙新律师  2011-05-11 15:13
合同无效的侵权赔偿纠纷。比违约纠纷复杂,建议聘请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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