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伤害事故赔偿 我的四岁的儿子在莘县明天幼儿园摔倒致左臂肘关节处骨折,当班老师没看到壮壮是怎么摔的。幼儿园声称是孩子自已摔的,园方不必负责任。我们认为孩子完全在幼儿园出的事,园方有监护权,应该负责。我们共索赔医疗费、学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一万余元。园方只出1000元钱,我们不接受。后来找到教育局,教育局调解不成让我们走司法程序。我现在想问一下,如果打关司,我们家长是不是能胜诉?
2011-05-06 10:54 ldN7956(山东-聊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5-06 11:06
可以起诉,要求幼儿园承担所有损失赔偿。
2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11-05-06 11:06
你好,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幼儿园应该承担有关赔偿责任,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3 李海英律师 2011-05-06 11:09
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就要赔偿。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
4 李建成律师 2011-05-06 11:20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幼儿园应该承担有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