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母借的钱,离婚了如何要对方赔偿。 我和他即将要离婚,他向我父母和妹妹借的钱,借条是领款收据的形式,钱是2007、2008年初借的,借条是2008年10月打了。签字是他签字的,我想请问,这个钱全部用于他做生意,现在全部都亏了。我想离婚之后是不是可以向他讨要这些钱,这些债务是不是全部都应该他来还。
另外他从我这里拿的钱做生意的,全部都亏了,如打借条是不是也可以向他索要。
另外他从我这里拿的钱做生意的,全部都亏了,如打借条是不是也可以向他索要。
2009-07-09 17:53 susana……(辽宁-鞍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9 17:56
属于共同债务。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07-09 18:21
向父母借的钱,属于共同债务,他应归还一半。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你的钱是共同财产,应该无法要回。
3 110网律师 2009-07-10 11:20
你好,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4 110网律师 2009-07-11 21:45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