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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2009年我在浦东借了一户本地人的一室一厅房,是我一个人租借的,当时中介的合同我们定的租期是四年,租房后因为考虑到时间可租的比较长所以对房屋进行了一些简单的装修,2010年房东却提出要涨房租,考虑到这房子我自己付的心血也比较多所以经过协商也就同意了,当时为了防止房东再次涨价,在缴纳房租的收据下面我特意注明了一点:本次房租开始调整为*/月,租期为3年,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特此证明。 房东当时认可并签署了名字,现在房东又忽然提出要增长房租,他们想以中介当时的合同赔偿一个月违约金来处理,可我却希望能够将3年的租期租完,我想咨询下,当时我们立据的是否在法律上具有效应,有什么可以保障我们的利益。谢谢解答!
2011-05-05 20:27 pp2006……(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05日 20时50分
具有法律效力。但房东有权承担违约责任后收回房屋,对你遭受的损失包括装修费用可要求房东承担。
详细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5-05 20:40
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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