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怀孕拿孩子来要挟 男方该怎么办 男子已有婚姻 第三者在知情且自愿的情况下与该男子发生关系 鉴定怀孕5个月后以孩子为要挟 强迫男子离婚 天天短信电话进行骚扰 该男子明确态度 不会离婚也坚决不同意要这个孩子 但是第三者强烈要求要 生孩子 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该男子要负什么责任 怎么样才能不要这个孩子 如果第三者坚持生的话 该男子该怎么做 需要负责任吗 第三者无能力抚养小孩的监护权属于谁
2009-07-09 15:01 戈戈(安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7月09日 15时17分
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话也可以
2 110网律师 2009-07-09 15:20
应当承担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
3 孙新律师 2009-07-09 15:05
如果孩子生下来其父亲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09-07-09 16:58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子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双方协议,达不成协议可请求法院裁决。
5 2009-07-09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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