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关于父母先后死亡,为什么子女没有耕种权力
关于父母先后死亡,为什么子女没有耕种权力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在陈欠的基础上小队不让耕种,后经自己让同村人交陈欠,地交与他耕种。耕种十二年,没给任何钱,父母死亡后,我想要回土地,但经调解,我只得到直补,耕种权还属他人,说我没耕种权利,为什么没有我耕种权力?
2011-05-05 14:48 ANF116(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国凤律师  2011-05-05 18:09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生存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农民耕种的权利。况且他人已经耕种了12年,你有权利起诉依法要回你们家庭承包的土地。现在一亩地一年的租金400至500元,你们家欠村上的债有数,他人种地租金有数,可以算账,即使还不足也是债务,地一定要收回,也应该收回。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