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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儿判给谁可能多一些
离婚女儿判给谁可能多一些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男方结婚六七年时间了,婚姻期间孩子奶奶有帮忙带孩子,现在女儿快五岁了,今年初我们开始分居,签有分居协议,分居后一直都是我自己抚养孩子,男方没有给孩子生活费,这样如果我们离婚的话,孩子给谁的可能性大一些呢?我月薪不足3000,不过上班时间较短并自由一些,有时间照顾孩子,而且我母亲也愿意帮忙。男方上班时间长且休班少甚至无休班,孩子跟他的话肯定是老人带。这样会不会孩子给我的可能大一些呢?我想知道怎么样能让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谢谢
2015-08-11 10:06 249355……(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5-08-11 11:11
据你的叙述孩子判归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或者预约面谈。
2 张  静律师  2015-08-11 10:07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 孙新律师  2015-08-11 13:39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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