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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生证明
关于出生证明 我是一九四七年出生那时沒有设出生证.九十年代初乡公所出具出生证明一纸是否具有与現代同等效力?在格式上是否需要再上一级补办?到那个部门办理?
2009-07-09 12:14 郭伟廉(福建-厦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7月09日 12时20分
只要能说明事实 就是有效力的
2 110网律师  2009-07-09 12:23
可以登记在派出所或者民政部门的出生日期作为证明。
3 110网律师  2009-07-09 12:58
应该具有同等效力。
4 王颙斐律师  2009-07-09 13:02
出生证明目前的证明方法有:第一是户籍证明,第二是医院的出生证明,第三是其他证明。这三个的关系是“依次”的关系,你有前者就不需要后者。乡公所的证明如果你没有前者的话,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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