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结果 亲人被打,后经鉴定为轻伤。托了好久公安局才通知我,说对方做了法医鉴定,同样是轻伤,我看过对方的法医鉴定报告,所引用的就诊时间不是案发当天的,而是4、5天之后的。事实上对方当天几乎没有伤,医药费几乎没有花。那所谓后来的伤,公安局和法医鉴定中心串通一气,造出不可思议的轻伤来逃避对方的刑罚,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权利?
2011-05-05 11:01 weiwei……(北京-朝阳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王汉勇律师 2011-05-05 11:03
注意搜集证据,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 孙新律师 2011-05-05 11:04
可以申请重新签定。
3 刘锐律师 2011-05-05 11:11
你可以起诉,申请重新鉴定。
4 110网律师 2011-05-05 11:33
您好,您最好能详细叙述下案情。
5 李同红律师 2011-05-05 11:37
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6 孙新律师 2011-05-05 12:09
可以申请重新签定
7 孙新律师 2011-05-05 12:50
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8 朱孟喜律师 2011-05-05 13:56
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追究对方的责任
如不立案 向检察院申诉 举报 要求立案
至于对方的伤 你不认可 就申请重新鉴定
如不立案 向检察院申诉 举报 要求立案
至于对方的伤 你不认可 就申请重新鉴定
9 孙新律师 2011-05-05 15:51
如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10 孙新律师 2011-05-05 16:18
建议找律师,并不是说必须当天。
11 王忠新律师 2011-05-09 10:26
这中间存在一个时间问题,那么这个伤是何时伤的呢?您可以在质证时充分提出质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