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对放在租来的厂房内的设备进行查封与解封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们一些事情。我以个人名义为一张姓朋友在银行贷款及担保人民币45万元。在2008年12月份张下落不明。我于2009年2月份向法院提诉讼及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对象是此人倒闭的服装厂机械设备等,但此人经营服装厂的厂房是租来的。在交纳了起诉及保全费用后,法院对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后法院判决先行调解,但张一直未露面,所以我便于5月初申请了执行程序,至现在执行庭一直未有动作,但于2009年5月份厂房主却不断向法院要求还房,并提出扣留设备抵偿相应的房租,现在从厂房主那得知,法院同意解封,请问一下,这是否符合程序?
2009-07-09 08:48 寻果(江苏-盐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9 09:39
法院的做法不当。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07-09 08:54
你的债权和房租一样属于普通债权,都可以从拍卖的设备款中扣除
3 110网律师 2009-07-09 11:22
法院做法欠妥
4 110网律师 2009-07-10 12:19
您好!
当然可以.
当然可以.
5 2009-07-10 20:52
法院解封的可能是厂房,而不是机器设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