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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了14年的工厂,今年6月份大部分员工从深圳搬到东莞,而我和几个员工还在深圳工厂上班
我工作了14年的工厂,今年6月份大部分员工从深圳搬到东莞,而我和几个员工还在深圳工厂上班 我工作了14年的工厂,今年6月份大部分员工从深圳搬到东莞,而我和几个员工还在深圳工厂上班,只是每天没多少事做(工资方案没变,底薪+绩效)。可今天行政部的经理通知我还要做本工厂其它的事,与我现在的事差不多,工资不变,如果我不去做其它的事,会以我不服从上级领导安排为由,把我的绩效800元变为0元,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好心律师帮忙
2015-08-10 18:33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付成刚律师  2015-08-10 19:08
降低工资的,可以要求赔偿。
2 谈自成律师  2015-08-10 19:54
公司的这种做法属于无故克扣工资,如果这种结果实际发生后,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视为工作一年,不到半年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可点击本律师主页,看一下本律师在成功案例中分享的“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获胜案”。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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