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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带别人家的小孩(5岁)到我家,他和另一个人(沈某)到我家院门口,门上的水泥雨板上摘李子
我一个亲戚带别人家的小孩(5岁)到我家,他和另一个人(沈某)到我家院门口,门上的水泥雨板上摘李子 我一个亲戚带别人家的小孩(5岁)到我家,他和另一个人(沈某)到我家院门口,门上的水泥雨板上摘李子!结果水泥板掉了下来,把他带了那小孩打死了!沈某腿打断了!请问我家有责任吗!如果有的话,有多少责任!
2015-08-10 13:05 ask201……(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8-10 13:27
你好,你没有过错的话(如明知水泥板不结实,看到有人登上而不告知;主动要求二人帮忙摘李子等情况),不付主要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5-08-10 15:25
建筑物致人损害,一般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你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提示或阻止了对方,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对死伤者进行赔偿。
3 李庆标律师  2015-08-11 10:15
是有的,但责任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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