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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我女儿于今年3月17号坐别人小车,因发生撞车事故而受伤,导至脸部撕裂伤3公分左右,交警认定我女儿所坐小车全责,所在保险公司为安帮保险公司。我女儿受伤后在赣州第一人民医院缝钱9针,后又在会昌人民医院治疗6天,伤口好后有明显的疤痕,后来去到广州中国人民解放军421医院检 查,然后又在广州孙逸仙医院治疗,目前为止共用治疗费5500左右,不包括食宿及旅差费用,据医生估计没有效果还面重新进行开刀或整容治疗,其码需要追加费用15000-25000之间,我想咨询可否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部份资金,谢谢律师
2015-08-10 10:53 许东明(江西-赣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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