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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行凶
持刀行凶 2010年11月24日晚.师晓将到师勇小买铺闹事.众人劝说后师晓将离开.第2次师晓将持刀来把师勇弟砍了1刀.接着又砍向师勇.师勇拿木棍打了师晓将头部1棒.师晓将为重伤.请问师勇是正当防卫吗.法院正在审理中
2011-05-04 14:54 VeW1891(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5-04 15:33
对方持刀,进行行凶。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5-04 18:44
情况属实的话,属于正当防卫。
3 孙旭权律师  2011-05-04 16:13
委托律师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1-05-04 18:41
如你所述,则属于正当防卫。
5 110网律师  2011-05-04 21:35
若你所述属实,应为正当防卫,不过需要证据证明。
6 110网律师  2011-05-07 06:50
需视具体情况确定,确有生命危险的则属于正当防卫不负责任。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持相关材料面谈具体解决方案。有实际困难可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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