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婚姻在法律上还有关系吗? 我们18年前在法院协商离婚了,也没有到任何有关单位去办手续,为了孩子我原谅了他又和他走在一起。这两年他为了虚荣心把我拼搏这么多年的心血全玩完了, 还欠下了不少的钱。请问我们在法律上还存在法律关系吗?要和他分开该怎么分?他欠下的钱我要分担吗?
2011-05-04 11:26 ELN8167(福建-福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4 11:28
法律上你们不具有夫妻关系,对他个人欠的债务无义务承担;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04 11:31
如是94年2月以后在一起的,因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3 李建成律师 2011-05-04 11:43
法律上不具有夫妻关系.对他个人欠的债务你无义务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1-05-04 11:48
你好,据你所述你们已经离婚,虽然后来又在一起但因为你们没有办理复婚登记因此你们仍然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
5 邹金狮律师 2011-05-04 12:16
法律上你们不具有夫妻关系,离开就可以了,对他个人欠的债务无义务承担。
6 林民敬律师 2011-05-04 12:24
个人债务自己承担。
7 110网律师 2011-05-04 17:11
如果是94年以前就在法院协议离婚了,那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直接离开即可。他所欠的债务与你无关!
8 林月钰律师 2011-05-05 09:41
法律上不是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