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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回复,公司法
急回复,公司法 1.我单位(国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证、银行账户等因不作年检和报停,于2002年3月15日全部被有关部门吊销不得使用。
2.2009年7月,我单位因连带债务108万元,有一块房产地20000平方米被法院拍卖,价款390万元,但法院将价款390万元分别划付给私人账户。
以上是否合法?
2015-08-09 14:12 ziji40……(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振海律师  2015-08-09 15:24
按判决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5-08-09 17:45
你好,你单位是国企,这样操作有问题。你代表的是哪一方?
如有疑问,请与本律师联系咨询,后续代理操作问题,可在本律师向你当面解答后再由你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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