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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我姥姥和我姥爷有三个亲生女儿,不多久我姥爷去世,然后我姥姥又和另外一个姥爷有了第四个女儿。
二女儿一家作为养老女婿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所居住的房产是后一位姥爷的。二女儿的丈夫因打架等问题过早去世。其她三个女儿也经常给姥姥钱,名义上是给姥姥,其实是给二女儿赡养母亲的钱(二女儿一直没正式工作)。
前几年我后一位姥爷也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这所房产要拆迁。房产的名字一直是后一位姥爷的,二女儿曾经想改成自己的,不过政府不同意,也一直没改过来。

在知道要拆迁之前,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两位姥爷死后把四女儿给分了出去,就是姥姥和第一位姥爷和三个女儿一起,后一位姥爷和四女儿一起。

我想咨询一下这所房产拆迁后的补偿应该怎么分配?是我姥姥和第四个女儿作为第一继承人,还是四个女儿共同继承?当中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还有就是我姥姥有没有权利以遗嘱的形式把所有的拆迁补偿都给二女儿?如果没有遗嘱这所房产四个女儿应该怎么分配?
2011-05-04 09:51 ccboyn……(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5月04日 10时10分
1、首先遗产的范围问题:关键看被拆迁房屋的形成时间,如果是你姥姥和后一个姥爷结婚后才有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属于你姥姥和你后一个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后姥爷的遗产仅仅是房屋的一半;如果房子是在你姥姥和你后姥爷结婚前就有的,那么遗产范围是整个房产。
2、继承人的范围,你后姥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姥姥(配偶)、第四个女儿,如果二女儿与你后姥爷形成了抚养关系,二女儿也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你姥姥的继承人,你姥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她的四个女儿。
4、你姥姥可以立遗嘱,但遗嘱只能处分属于她自己的合法财产,根据你的叙述,显然你姥姥不能把所有的补偿款在遗嘱中留给某一个女儿。
5,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一般会均分,但可以对有证据证明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继承人适当多分。
如还有不明白之处,可电话咨询1379108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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