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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个月后能否重新上诉
离婚三个月后能否重新上诉 我哥哥和我嫂子离婚三个月了,离婚当时的协议上是房子和孩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支持300元生活费。当时这个协议我哥是在被逼无耐的情况下才签的协议。现在家里人知道了,想重新上诉要回孩子和房子。最主的是他们住的房子是单位以我哥的工龄分给我哥的。但是没有产权,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其次女方的家庭条件没有我们的好,而且孩子很怕他妈妈,因为女方经常打骂孩子。所以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能上诉吗?房子倒底归谁?孩子能否要回抚养权,哪怕我们不要女方支付抚育费都行的。
2009-07-08 12:46 cacili……(陕西-咸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08日 12时58分
已经达成协议离婚,且经过离婚登记了,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查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欺诈、胁迫情形,那基本不会推翻原协议法律效力。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如果发现女方有任何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或其环境变化不适宜孩子的成长教育,你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8 13:44
财产分割很难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7-08 18:00
可以申诉,找我。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7-08 21:42
如果是判决离婚的,就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问题可以申诉。但是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应该是协议离婚的,可以直接起诉
5   2009-07-09 10:07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你哥哥的房子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来的。因为单位的房子,产权是属于单位的,你哥哥只享有居住权,现在你嫂子跟你哥离婚了,她并不是本单位职工,没有权利享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而且,如果能够证明由女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可以要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男方。由于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没办法说明,如果你还需要了解法律方面的情况,可以与我联系。QQ:120385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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