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律师,你好。
我单位现在一应停产了,之前因为停产就把工人辞退了。但是工资报酬是付清了的。因为我们单位比较小,人员流动比较大,就没有跟员工签合同,员工也没有买保险。
现在他到劳动仲裁去告我们说我们辞退他,要求我们支付他赔偿金。
劳动仲裁在听他一个人的陈诉后,给我们发了个仲裁申请书,要求我们支付他经济补偿6年的工资和未签订劳务合同的双倍工资。
  我想问一下,劳动仲裁是凭什么认定我们之间的劳务关系的,而且事实及理由也有出入的地方。
  再加上该工人在我单位期间也不按规定做事,给我们也带来了很大困扰。一辞退他他就威胁说告我们。所以我们不愿意履行仲裁。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履行呢?如果我一口咬定他不是我们的工人或他自己离职能行吗?
2011-05-03 16:24 lucky1……(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3 21:09
1、工人只要有工资条、工作证、工作牌等就能证明与你们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
2、你们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副本后,建议你们积极应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