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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989年我县第一次颁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时,在同一日给甲某和甲某的儿子各颁发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一本,当时甲某的儿子10岁左右,甲某宅基地为新定,乙某同时也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甲某和乙某系同胞兄弟,;甲某儿子的土地证和乙某的土地证为祖上宅基地分割登记。
2011-05-03 15:36 渭水(甘肃)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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