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 2007年向某人借了2万元,2008年时已还清,我方已把借条撕掉了,由于大意,没有监督对方把借条撕掉,现对方以还留有借条为由说我方没有还钱,要求我方继续还钱,请问,如果他要告我们的话,告的了吗?
2011-05-03 10:33 zxc890……(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3 10:49
法院会受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1-05-03 14:44
可以的,但你要有已付过钱的证据的,法院不会支持他的
3 110网律师 2011-05-03 18:16
你要举证已经还款的事实,否则,对你不利。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5-08 11:52
你要证明还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