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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划分,
事故责任划分, A公司为B学校校园工程施工,聘请赵,钱,孙三人施工,派出公司人员李进行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其中施工人员赵在施工后几天要求离开,钱.孙.李三人未提出异议,赵推介周进行施工,周在施工三天后又提出离开并于当天早上离开,当天中午钱在施工过程中从梯子上掉下来摔伤,摔伤时由孙.李在扶梯子,但又都因为别的事情疏忽了,(其中孙是司机,李是设备调试人员)事故出现后A公司立即安排住院并支付全部费用,事后钱提出赔偿要求,请问赵,钱,孙,李,周,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责任划分分别是多少.
2011-05-03 10:08 vzX5805(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03 10:3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扶梯子的两个如果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以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1-05-03 11:25
本案件属于雇佣损害赔偿关系,公司作为雇主承担赔偿在责任。其他人员均是受雇人员或构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属于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5-03 11:27
雇佣关系连带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5-03 11:42
本案件属于雇佣损害赔偿关系,公司作为雇主承担赔偿在责任。其他人员均是受雇人员或构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属于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5-03 13:54
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其他雇员没有重大过错的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1-05-04 05:30
你好。属于雇佣损害赔偿关系,公司作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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