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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时效问题
物业费时效问题 我刚收到传票,物业公司请求2005-2006年物业费,中间没有催收。有律师告知:物业费诉讼时效各法庭掌握不一?2011年石景山区法院的物业费案例承认了2年诉讼时效。
这个有标准答案吗?
2011-05-03 09:28 家亮(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03 09:30
关键依据提交的证据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1-05-03 09:32
时效是有法律规定,两年。
3 赵亮律师  2011-05-03 09:36
如果仅仅是05年-06年物业费没有缴纳,应当从拖欠之日开始计算,两年后诉讼时效就过了,你这种情况应当不属于连续欠缴,但如果有其他具体情况就要重新判断了。可以来电详谈。
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作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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