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给被害人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没有鉴定人签字 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给被害人做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没有鉴定人签字,依法法官可以认可这个鉴定吗?重新鉴定我要求也被法官驳回,请问法官行为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2015-08-07 02:51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们是人身损害案件的被告方,公安机关出了一份没有签字盖章的伤情鉴定书
1个回复原本承租人是爷爷,亲戚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变更承租人,我们去物业公司交涉
1个回复被打伤致耳膜穿孔6周没有愈合,能否做二次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不
3个回复我们家有块地皮在没有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村里给我们卖了,为了这是事和村里就结下梁子
0个回复我们8月4号开庭,做伤残鉴定的申请已经上交,法院没有通知我们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3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村修建道路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们,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我们的土地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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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村修建道路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们,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我们的土地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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